政策概述
为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用药保障水平,规范医保药品管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《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国家医疗保障局组织开展了2026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。
一、调整原则
-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,保障基本医疗需求
- 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实行专家评审
- 坚持临床价值导向,支持医药创新发展
- 坚持科学规范,完善评审机制
二、调整范围
本次药品目录调整范围包括西药、中成药、中药饮片和医疗机构制剂。重点调整内容如下:
- 新增临床急需药品78种
- 调出临床价值不高药品23种
- 调整支付限定范围药品45种
- 完善谈判药品管理政策
新增药品目录
肿瘤治疗药物(23种)
- CAR-T细胞治疗产品(首次纳入)
- 新型靶向治疗药物
- 免疫检查点抑制剂
- 辅助治疗药物
罕见病用药(18种)
- 脊髓性肌萎缩症治疗药物
- 血友病创新疗法
- 遗传代谢病治疗药物
- 其他罕见病专用药物
精神疾病用药(12种)
- 新型抗抑郁药物
- 精神分裂症治疗新药
- 焦虑障碍治疗药物
- 睡眠障碍治疗药物
实施时间安排
过渡期安排
- 2026年4月1日-4月30日:政策宣传解读期
- 2026年5月1日:新版目录正式执行
- 2026年6月1日:系统全面切换完成
执行要求
各地医保部门要确保在2026年5月1日前完成以下工作:
- 完成信息系统更新改造
- 组织医疗机构培训
- 更新药品采购目录
- 做好政策宣传解读
报销政策调整
报销比例调整
-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:报销比例从85%提高至90%
-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:报销比例从60%提高至65%
- 大病保险:起付线降低10%,报销比例提高5%
特殊药品支付标准
对部分高值药品实行分类管理:
- 谈判药品:按谈判价格纳入报销
- 创新药品:设置年度支付限额
- 罕见病用药:实行专项保障
医保知识库
常见问题解答
Q: 新版目录何时开始执行?
A: 新版药品目录将于202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执行。
Q: 如何查询药品是否在目录内?
A: 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、各地医保局官网或拨打12393热线查询。
Q: 目录调整后报销比例有何变化?
A: 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提高至90%,居民医保提高至65%,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。
咨询服务
咨询渠道
- 全国统一医保服务热线:1239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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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时间
工作日:上午8:00-12:00,下午13:30-14: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