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策概述

为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用药保障水平,规范医保药品管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《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国家医疗保障局组织开展了2026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。

一、调整原则

  •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,保障基本医疗需求
  • 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实行专家评审
  • 坚持临床价值导向,支持医药创新发展
  • 坚持科学规范,完善评审机制

二、调整范围

本次药品目录调整范围包括西药、中成药、中药饮片和医疗机构制剂。重点调整内容如下:

  1. 新增临床急需药品78种
  2. 调出临床价值不高药品23种
  3. 调整支付限定范围药品45种
  4. 完善谈判药品管理政策

新增药品目录

肿瘤治疗药物(23种)

  • CAR-T细胞治疗产品(首次纳入)
  • 新型靶向治疗药物
  • 免疫检查点抑制剂
  • 辅助治疗药物

罕见病用药(18种)

  • 脊髓性肌萎缩症治疗药物
  • 血友病创新疗法
  • 遗传代谢病治疗药物
  • 其他罕见病专用药物

精神疾病用药(12种)

  • 新型抗抑郁药物
  • 精神分裂症治疗新药
  • 焦虑障碍治疗药物
  • 睡眠障碍治疗药物

实施时间安排

过渡期安排

  • 2026年4月1日-4月30日:政策宣传解读期
  • 2026年5月1日:新版目录正式执行
  • 2026年6月1日:系统全面切换完成

执行要求

各地医保部门要确保在2026年5月1日前完成以下工作:

  1. 完成信息系统更新改造
  2. 组织医疗机构培训
  3. 更新药品采购目录
  4. 做好政策宣传解读

报销政策调整

报销比例调整

  •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:报销比例从85%提高至90%
  •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:报销比例从60%提高至65%
  • 大病保险:起付线降低10%,报销比例提高5%

特殊药品支付标准

对部分高值药品实行分类管理:

  • 谈判药品:按谈判价格纳入报销
  • 创新药品:设置年度支付限额
  • 罕见病用药:实行专项保障

医保知识库

常见问题解答

Q: 新版目录何时开始执行?

A: 新版药品目录将于202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执行。

Q: 如何查询药品是否在目录内?

A: 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、各地医保局官网或拨打12393热线查询。

Q: 目录调整后报销比例有何变化?

A: 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提高至90%,居民医保提高至65%,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。

咨询服务

咨询渠道

  • 全国统一医保服务热线:12393
  • 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
  •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在线客服
  • 医保局官方网站留言咨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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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时间

工作日:上午8:00-12:00,下午13:30-14:30